如果员工的恶意诽谤行为情节严重,给公司或领导造成了重大损失,这可能构成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,但通常不构成诽谤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1条的规定,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是指故意编造并传播虚假信息,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,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对此类。
本规定中的立案追诉标准,除法律司法解释本规定中另有规定的以外,适用于相应的 单位犯罪 本规定中的“以上”,包括本数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,属于“其他严重情节” 1使用卑劣手段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 2多次在公开场合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根据 刑法 第221条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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